贵州省四川总商会
黔川商字[2014]11号
关于抓紧做好2014年度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民营经济组织工程、农业、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黔联发【2014】52号)和贵州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要求,为切实做好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抓紧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对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民营经济组织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是推进企业发展,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力量,其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是贵州省职称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调动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的一项重大举措,关系到会员企业人才的成长、储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会员单位要本着对企业、对专业技术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督促有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有关要求抓好落实,力争做到应报尽报,应评尽评。
二、办理申报材料的要求。经济、会计、统计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按照省民营经济发展局《报送材料注意事项》的要求整理填报,并于11月10日前送交总商会秘书处;其工程、农业、工艺美术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按黔联发(2014)52号文件的规定整理后,于11月25日前送交总商会秘书处。其上述文件的内容,详见贵州省四川总商会网站(www.gzscsh.com)“下载中心”栏目。
三、评审费交付的标准和办法。其评审费的交付标准,按黔人社厅通(2011)27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高级职称350元,中级职称250元,初级职称80元。各单位在送交申报材料的同时,将评审费一并送交总商会秘书处,再由秘书处将申报材料和评审费汇总报送省职评办。
四、做好咨询、协调工作。秘书处要做好咨询和上下沟通、协调工作。秘书处咨询电话:5661143,联系人:唐佳。
贵州省四川总商会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