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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新计生条例修正案4月1日起施行
来源: 贵州四川商会     发布时间:2016-04-05    点击次数: 2547

贵州省新计生条例修正案4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从4月1日起施行,当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召开《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新闻发布会,通报计生条例此次修正重点亮点,部署条例修正案贯彻落实有关工作,并就各方关注的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修改我省计生条例,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为全面两孩政策在我省具体实施提供了法治保障。新计生条例修正案,积极回应民生诉求,作出了许多惠民利民的规定,如“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条例修正案规定条件可申请再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衔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两孩以内生育取消生育审批,实行登记服务制度”“增加10天婚假60天产假、延长护理假至15天”等。

    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享受到计生新政红利,会议对条例修正案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各级人大对条例修正案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把贯彻落实条例修正案、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重点工作。省卫计委要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负责的机构和人员,切实承担好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相关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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