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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十大行业治污减排明确“时间表”
来源: 贵州四川商会     发布时间:2017-03-20    点击次数: 3017

近日,贵州省出台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方案,今年起对全省磷化工(含磷矿开采)、火电、煤矿、水泥等十大行业实施污染治理,使行业内企业达标排放,目前全省已经确定首批20家治理企业名单。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贵州省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方案》,贵州省将充分发挥环境标准引领企业升级改造和倒逼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促进重点行业污染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按照安排,5月底前,全省各地要完成辖区内十大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6月底前,完成磷化工(含磷矿开采)、火电、煤矿、水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等五大行业重点污染源超标排放“一厂一策”整改方案制定,及时实施整改,并将超标排放问题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

2017年底前,完成氮肥、有色金属、铁合金、酿造、屠宰等五大行业重点污染源超标排放“一厂一策”整改方案制定;完成十大污染源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治理、首批20家污染企业达标排放治理;完成磷化工(含磷矿开采)、火电、煤矿、水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等五大行业重点污染源超标排放治理。

在2018年底前,完成氮肥、有色金属、铁合金、酿造、屠宰等五大行业重点污染源超标排放治理;2019年-2020年,巩固治理成果,实现各类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根据方案,治理的主要任务是实施污染物排放排查评估,即各地将对本行政区域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对企业污染物产生量、处理能力、排污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要督促其开展加密监测工作,并按时报告。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责令其明确落实整改的措施、责任和时限;问题严重、无法达标的,要依法关闭。对重大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对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和偷排漏排的,要严肃重处并予以曝光。

同时,贵州省将依法依规对违法排污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实施限制市场准入、停止优惠政策、限制考核表彰等联合惩戒措施。(杨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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