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年11月3日
地点:贵阳市兰亭国际会所
主持:杨中安
参加:杨中安、廖长林、付应军、邓 中、陈格路、雷伍全、刘金平、何 凯、杨 彪、龚联富、邹信勇、田小琴、刘大利、蒲国成、陈晓林、胡茂财、范志雄、蔡奇海、魏远川、童 中、胡学兰
列席:罗南孝、吴进德、王志忠
记录:唐 佳
会议听取了荣誉秘书长吴进德同志关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体会的发言,关于总商会延后换届有关事项的说明,关于总商会领导班子成员曾补人选的建议,关于修订《关于向交纳永久性会费的会员或其直属亲属逝世后赈与抚慰金的意见》的说明;听取了办公室主任潘容同志关于做好2014年度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会议就上述议题分别进行了座谈、讨论和审议,其决定事项如下: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认为,四中全会所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着重学习领会四中全会《决定》和习总书记关于《决定》的说明两个重要文件,并结合社会组织和会员企业的实际,做到依法经商,知法、守法、用法,不做法盲,不犯法规,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搞好所经营的企业,为建设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关于延后换届问题。会议认为,鉴于总商会换届工作的部分事项还在筹备酝酿中,决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延后至2015年上半年适当时候举行,具体时间另行研究决定。秘书处要继续抓好各项筹备工作的落实。
三、关于增补总商会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认为,为加强商会建设,便于工作,决定增补陈显国、刘德平、张继明、陈氡翔、周松涛等五位会员为总商会理事、常务理事、常务会长,增补常务理事付林勇同志为总商会副会长,增补曹栋良、彭麸财、周绍俊等三位理事为总商会常务理事、副会长,增补侯正先、杨雪花、周邦勇、王平等四位会员为总商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
四、关于修订抚慰金赈与意见事项。会议认为,《关于向交纳永久性会费的会员或其直系亲属逝世后赈与抚慰金的意见》自2014年1月实施以来,对增强商会凝聚力发挥了重要作用,结合实施中的新情况,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对其作必要的修订,并在下次会员代表大会通报后执行。
五、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会议认为,在会员企业的支持、配合和秘书处的共同努力下,去年开展的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取得明显成绩,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培养和储备及会员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各会员企业要本着对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切实抓好2014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力争应报尽报,应评尽评,积极为人才的成长、企业的长远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为了使该项工作顺利展开,秘书处应立即召开评审工作协调会议,向有关会员单位做具体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