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驻渝办(2015)10号
关于举办劳务开发暨川籍务工人员
“非常梦想”――四川省第二届务工人员
原创文艺作品大赛的通知
贵州省四川总商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
重要讲话和(国发〔2014〕40号)、(川府发〔2015〕21号)文件精神,丰富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展现务工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艺术才华,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于2015 年6月—11月联合举办“非常梦想”——四川省第二届务工人员原创文艺作品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参赛作品重点反映务工人员的辛勤工作、火热生活和心路历程,宣传务工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巨大贡献,展示务工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艺术才华,推动务工人员与全国人民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非常梦想”。
二、大赛项目设置
大赛共设置文学、美术书法摄影和歌曲三大类九个项目。
(一)文学类
1.诗歌。题材不限,内容健康,格调高雅,思想性和艺术
性统一。
2.散文(含杂文、随笔)。题材不限,内容健康,格调高雅,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字数在3000字以内。
3.小说(短篇)。题材不限,内容健康,格调高雅,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字数在8000字以内。
4.儿童文学。题材不限,内容健康,格调高雅,通俗易懂,生动活泼。重点反映少年儿童特别是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的文学作品。字数在5000字以内。
(二)美术、书法、摄影类
5.美术。除工艺和雕塑作品外的国画、油画、水粉画、水彩画、 版画等形式的绘画作品均可,题材不限,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
6.书法(软笔书法)。条幅、中堂、扇面和斗方等形式均
可,所有参赛作品需按书法作品要求装裱,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
7.摄影。彩色、黑白均可,需统一使用JPG格式,题材不限,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
(三)歌曲类
8.歌词。书面作品,题材不限,内容健康,格调高雅,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
9.歌曲。书面作品和录音小样均可,题材不限。内容健康,格调高雅,旋律动听,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歌词可选用已发表作品或他人作品。
三、参赛对象
在黔务工的川籍务工人员均可参赛。
四、时间安排
本次比赛活动时间定为2015年6月初—11月底,历时近6个
月。共分四个阶段,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6月中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赛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同时召开新闻通气会,启动比赛;
(二)6月—9月底,开展作品征集活动;
(三)10月初组织专家开展优秀作品评选活动;
(四)11月开展“非常梦想”——四川省第二届务工人员
原创文艺作品大赛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巡展活动,由获奖者现场签名赠书,并向部分基层文化站赠书。
(五)11月底完成“非常梦想”――四川省第一届、第二届务工人员原创文艺作品大赛系列丛书的出版工作,并印发大赛表彰决定。
五、活动办法
为鼓励务工人员积极踊跃参赛,方便务工人员投稿,本次大赛采取网络征集和书面形式投稿。所有参赛选手可通过我办门户网站渠道投稿,也可以通过我省各市(州)、区(县)政府驻渝办事处进行统一参赛。参赛者以实名参赛,参赛时需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由于人力有限,来稿一律不退。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编辑出版权,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同。
(一) 网络征集
本次大赛将开辟网络征集专栏,参赛者可通过省政府驻渝
办事处门户网站“非常梦想”务工人员原创文艺作品大赛栏目上传,经后台对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进行初步审查,确认作品网上参赛。
(二) 组织征集
由我省各市(州)、区(县)政府驻渝办事处负责统一征集,采取适当方法进行最终筛选、分类整理后统一报大赛组委会。
六、奖项设置和评奖
奖项设置
1.文学奖
诗歌作品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散文、杂文作品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小说作品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儿童文学作品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2.美术书法摄像类
美术作品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书法作品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摄影作品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3.歌曲类
歌词作品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歌曲作品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大赛组委会将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七、联系方式
四川省政府驻渝办事处:李黎黎 67518368 18602385356
四川省政府驻重庆办事处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