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净化微信平台环境的意见
近段时间,总商会微信平台上屡屡出现了发布的一些不良信息,不但影响了川商的整体形象,同时也干扰了商会秘书处和会员的工作、学习以及正常交流(参阅总商会网站为此配发的两篇评论)。为掌控好总商会微信平台的传播频率和力度,避免给会员带来多余的干扰信息,精准适时的提高传播效率,让传播主体和受众达到相互信任的互动平衡。
为加强微信平台管理,净化微信平台环境,维护网络传播秩序,避免会员用户利益受损。总商会宣传文化部提出如下要求,鼓励支持传播正能量、供求信息、生意往来等信息。禁止会员在微信平台上的刷屏行为,禁止发布血腥暴力、虚假信息、黄色低俗段子、高利诱资等不良信息及视频。对于公益事业的信息发布,需得到总商会秘书处批准同意后方可发布。希望大家共同遵守,维护网络秩序,共享微信服务平台。
贵州省四川总商会宣传文化部
2016.3.17
注:
1、点击商会官网进入商会新闻页面,两篇评论题为(微信平台,不是“个人秀的”舞台)、(理性对待“微公益”)。
2、《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又称微信十条)全文参阅商会官网——商会服务——法律服务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