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扶危济困,帮贫扶弱”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丰富服务民生活动形式,拓展活动内容,引导广大会员积极参与公益事业,贵州省广安商会决定在全体会员中开展公益事业爱心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 帮扶对象
被帮扶的对象必须是环境艰苦、生活条件贫乏等急需帮扶的。
二、帮扶内容
1、帮助其改善环境条件;
2、帮助其改善生活条件;
3、帮助其改善学习条件;
4、帮助其改善就业条件;
三、帮扶方式
1、帮扶可采取一次性帮扶,也可采取分时段逐步进行帮扶形式。
2、确定贫困对象的以“人对人”“点对点”的方式重点帮扶。
3、帮扶程度和具体款项需要根据考察后的实际需要而定。
四、 具体要求
1、全体会员要积极参与爱心行动。商会领导要起好带头用。
2、参与活动的会员及单位要与商会取得联系,密切配合,统一由贵州省广安商会组织实施。
3、帮扶工作要营造良好的氛围,帮扶与被帮扶者要互相自愿,共同做好帮扶解困的爱心公益工作。
4、建立公益基金制度,落实专人管理公益基金,确保专款专用。有条件成立商会工会以后,公益基金移交给工会,由工会负责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及运作模式。
贵州省广安商会
2015年5月